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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ibtimes.com/articles/8994/20120229/bubujingxin-zhenxilian-jiemi-1.htm
2012年02月29日 16:35:36
前言:
寫這篇《步步驚心》愛戀解謎的作者,絕對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步步迷。作者表示:這篇文章寫了很久,本來只想從若曦的角度抒發一下對禛曦愛戀的感想,可是一下筆卻發現其他的情節與人物陸陸續續地冒了出來,到最後其實幾乎變成了全書的總評。
在開始依據故事梗概追蹤禛曦之間虐戀情深的緣由之前,有必要說明一下這種分析是建立在以下幾種元素交叉比對與影響下的產物,因此有許多的看法會溢出原著小說,也就是說可能會有過度詮釋的疑慮;只是一本經過影視改編與無數讀者詮解的小說,脫出原著作者最初始的創作意圖本是理所當然,但是我行文的脈絡仍舊是依照原著而行,因此,可以把本文當成我得力於影視的再創作所進行的一場穿越之旅。
一、 小說vs.電視劇
在小說中,「時間感」佔有一個極重要的位置,「穿越」本身就是一種對時間的挑戰與探問,人物內心的變化、物換星移的感懷等等都透過季節的推移堆疊出深度,小說中關於時節的描寫俯拾皆是,可是在電視劇中,不管是受限於演員的年齡,或是編導對此的忽略,時間感的模煳在某些很關鍵的情節上很大程度地影響了故事感人的程度,最明顯的例子是每當林更新的十四對若曦說「我們自小相識」云云,我會不受控制地出戲;時間對人與人間的情感最大的力量在於累積,因此若曦與十四就算再脾性不投,經常爭執,相識既久,就會顯示出彼此的牽絆,小說中那曲首尾唿應的「麻姑拜壽」所散發出的那種無限年光有限身的悲劇感就非改編劇可比,這是非常可惜的一點。
就演員而言,我可以體諒編導的改動,除卻再找少年演員演出前期的若曦等人不符合經濟效益的考量外,那場若曦與老八雪地漫步的情景如果真照書搬演,畫面對觀眾而言可能會太過「刺激」,有傷風敗俗的危險。可是到了若曦入宮後,卻沒有加意處理時間的流逝這一點,就讓人懷疑編導對原著的體會恐怕並不那麼到位,以至於影響了純粹的觀眾(沒看過原著小說)對若曦與老四那種隨著歲月日深的戀情的理解與共鳴。
但是最大的問題還是來自劉詩詩飾演的張曉/若曦(以下稱劉若曦),劉若曦和若曦(原書中的張曉/若曦)最大的不同在於她是個少女,不是個女人,若曦在雍正登基後所做的事情基本上是一個有著內心衝突的女人所做的選擇,少女通常會懷抱著為所愛奉獻自己的理想,在面對與愛人的衝突時,不會像若曦那樣絕決,劉若曦則是以一個少女之姿作出女人的選擇,導致這個人物的心理狀態與她外在的行為基本上有捍格之處,可是劉詩詩本人對若曦的理解並沒有任何差池,關鍵還在於編導刪去了會顯示若曦那屬於女性的現實、城府與計算,那些沒那麼「夢幻」的部份。
最明顯的一幕是若曦向老四「求婚」的那一幕。劉若曦是因為無意間遇到老四,被他追問之下才脫口要他娶自己,然而真正的若曦卻是刻意等著老四,當時還有十三在旁「把風」,明擺著要以婚姻做籌碼,要求他為自己遮風避雨。我不得不說,這種改編或許是基於要讓禛曦之戀看來比較夢幻美好,姻緣天定,
事實卻是戕害了若曦對老四從一開始的現實心態到後來生死相思的深度,一個本來現實的女人愛上一個男人之後卻死生以之,遠遠比一個本來夢幻的女人這麼作,顯得用情更深,反差越大,力度越大,因此劉若曦對吳四爺的愛,在敘事上看起來,就比不上若曦對胤禛的了。
可是劉詩詩掏心挖肺般的演出卻有效彌縫了這中間的落差,使兩人的感情達到了該有的強度。吳奇隆曾經提過對劉詩詩演技的看法,大意是指她的演出沒有什麼技巧的斧鑿痕跡,而是以真情實意動人;以演員長遠的職業生涯來說,這種演出方式不可能長久,一方面是因為易放難收對演員本身的身心傷害很大,一方面如果是碰到無法配合的編導與對手演員,無法適當剪裁演出的效果,很容易令觀眾困惑,或甚至厭膩。
劉詩詩很努力,但同時也很幸運,在導演簡凈的鏡頭與對手演員(主要是吳奇隆)收放自如的節奏中,她的真情實意恰到好處地被放在了觀眾的注意焦點當中,而沒有過與不及的弊病。
二、解決了一些小說與改編劇「互文」
解決互文(intertexture,意即同一個故事、不同文本間的交互作用)的問題後,我們就可以深入地追蹤若曦對胤禛「步步淪陷」的腳步。但是在此之前,我要提醒本文的讀者,如果你/你對情愛抱持的是精神甚於肉體的想像,那麼最好不要繼續閱讀下去,我的看法是,禛曦之戀之所以真實正是因為在兩人的結合中,肉體與精神所佔的重要性不相上下,因此會有些很直白的用詞遣字,閱讀時請斟酌。
男女之間的情愛基本上涉及性心理的進展與演變,而其關係的品質則可以劃分為三種層次,性/關係(sex relationship)、性/連結(s.ex connection)與性/鏈結(s.ex bond),我們拿老四作例子,誰叫他是"經驗"豐富的那ㄧ個。
I sex relatiohship:
就像他和年妃,性接觸有了,社會關係(名分)上也有了,只是那個對象是可以代換的,因此在某些狀況下,社會關係也可以付之闕如,比如說老九這個人有可能騙了一個姑娘之後就拋棄了人家。正史上如何我們不去管它,不論是在書中或劇中,年妃這個人根本不在四爺的心上,只要她是年羹堯的妹妹,不論妍媸好壞,對他而言是一樣的,所以她連名字都沒有。吳四爺把看似柔情地拉著她的手,心裡卻想著真正心愛女人的狀態演得很好, 大部分男人會巴不得可以維持這種關係的女人越多越好,可是胤禛不是,不是他不好女色,而是他有自己的審美標準。
II sex connection:
就是他和嫡福晉的關係,除了有性接觸(也可以不需要)及名份外,對像本身是不可以代換的,他們關係的核心是夫妻之間的恩情,如果吊一下書袋,可以運用社會學家Goffman的社會演劇理論來說明這種關係;所有的人際關係都是一場戲劇,當人進入角色之後,就必須依照腳本(劇本)思考,感覺,行動,這樣才能維持關係,讓這場戲順利完成。所以四爺作為一個丈夫是很稱職的,四福晉作為一個妻子也是很稱職,他們對對方都沒有超乎腳本的要求,大部份可以維持長遠的婚姻都應該要這樣,我不負你,你陪伴我,就這樣一生。其他的人際關係大概到這裡就可說是臻於完滿了,可是男女之間卻不是這樣。
桐華在新版番外裡寫到四福晉(皇后)之死,在病榻上的她教導已經要嫁到蒙古去的承歡,不要想著要得到丈夫的寵愛,而要得到他的敬重,這樣才能長久,然後雍正來看她,她最後問雍正有沒有想過不讓她做皇后?雍正說他從來沒那麼想過。退出房門去的承歡很感傷地想著,皇后也許一直害怕若曦會威脅到她的地位。
我看到這段一方面為皇后感到心酸,一方面為若曦感到慶幸;皇后勸承歡的話裡帶著自我說服的意味,如果沒有若曦,她所認識到男人對女人的愛就只有兩種,一種是以色事人,色衰而愛弛;一種是夫妻恩情,恩深則情重。第一種關係既不美好也不長久;第二種也許並不刻骨銘心,可是溫暖而長久,她(不得不)安於第二種。可是她卻看見男女之間分明還有第三種,彼此是彼此的骨中骨,肉中肉,合為一體。作為一個妻子,皇后沒有遺憾,但是作為一個女人,縱然是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她問雍正那句話背後的意思並不是真擔心那個位置被奪走,且不說若曦當時已經過世多年,就算若曦還在時,也不可能威脅到她,因為雍正不會這麼做,若曦也沒想要。她想確認的是丈夫對自己的恩情足不足夠,因為這是她一生傾盡全力保有的東西,可是她意識到胤禛和若曦之間遠超乎此,她在丈夫的心中,不是起初與最終的那個「一」。
III sex bond
是胤禛與若曦間的關係。 若曦的性情確有讓胤禛覺得熟悉,想親近的地方。比方說她像十三一樣無名利心,無造作態;比方說她對貪官污吏的看法和他一致等等,可是這些都比不過她的色身對他的蠱惑力。桐華在這上頭著墨得很隱諱,可是我們還是可以看得出來;什麼雨後青藍啊花蝶圖啊木蘭花啊,感覺起來都很像若曦,淡雅幽遠,四四不是不好「色」,只是他的方式不是,套句賈寶玉的說法,皮膚濫淫,那是賈璉之流才做的,他的途徑是像修行般地專注,甚至到偏執的地步。歷史上的雍正似乎不是天蠍座的,但是如果我們把星座對人的描述當成形容詞而不是名詞的話,劇裡的吳四爺和書裡的胤禛同樣,絕對是天蠍向的男人。天蠍向的男人不談精神戀愛,他們非常迷戀心愛女人的身體,非常非常地迷戀。
這裡有一點要說明的是,照這種說法,胤禛所愛戀的並不是張曉本來的身體,而是馬爾泰若曦的;也許有人會質疑他愛戀的不過是馬爾泰若曦的身體,如果在他眼前的是張曉,也許事情就不是這樣了。這種觀點是對人類肉體與精神存在狀態的一種誤解所推衍出的結論,我們常不假思索地抬高精神,貶低肉體;事實上,肉體與精神並不是兩種對立的存在,肉體有其精神性,而精神必須寓居於肉體之中,當張曉的精神(意識)以馬爾泰若曦的身體唿吸、行走、哭泣、歡笑、愛戀、恐懼...了這麼多年,
這原本不屬於她的身體通過她獨特的使用習慣、獨特的經驗,而有了獨特的樣貌與記憶,馬爾泰若曦的身體就是她的身體了;而這就是胤禛所迷戀的,也是她不可被取代的基礎。這種迷戀和第一類關係有本質上的分別,正因為對象是不可取代的,不管是若曦的年歲早過花季,還是流產後難以承受雲露之歡,更不可能生兒育女,對他而言,若曦色身的遠去並不磨損他的迷戀,我們從後文可以看到,他要的,只是她的「現身」(representation):正因如此,胤禛對若曦的佔有慾並不是源自於男性對女性貞操的社會性要求,而是源自於若曦對他來說是唯一傾注真實慾望的對象。不管是以前、現在或未來,都不會再有了。
上述三種關係中,第三種基本上和第一種不相容,而第二種和第三種可以共存;三種關係可以分屬於三個對象,就像四爺這樣,而若曦身邊幾乎所有的阿哥都是如此(不得不說這也是一件悲催事)。同一個對象可以有三種關係的變化,通常會是由一至三地循序漸進,如老十與明玉,不過他們是從二至三,理想上不能逆反(從第三回到第一),如果逆反了,那就不是讓人傷感虐心的悲劇,而是讓人不忍卒睹的慘劇了。
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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